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

2016-01-07

   为严厉打击涉及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切实防范化解保险业非法集资风险,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求各保险机构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将非法集资风险防控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完善风险排查机制,强化人员及经营场所管理,依法妥善处置案件风险。二是要求各保监局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内非法集资防控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强化与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有效化解风险。三是要求各单位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严格问责整改、定期归纳总结等措施形成常态化的防控工作机制。
  《通知》的发布,将进一步完善健全行业非法集资风险防控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和工作要求。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依据《通知》要求,继续强化行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行业健康有序的经营秩序,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

  保监稽查〔2015〕263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视频会有关要求,切实防范化解风险,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意识。各保险机构(含下属各分支机构,下同)要切实承担人员管控、风险管控、监测预警、风险处置、系统防控的主体责任。各保监局要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辖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取得支持;加强对辖内保险机构非法集资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处置风险,防止媒体不当炒作;加强对社会公众的非法集资风险宣传教育。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担任组长,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三、各保险机构要将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与业务种类、规模及性质相适应的非法集资风险管理制度。
  四、各保险机构要加强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要建立包括资金监测、舆情监测、投诉监测、人员往来监测在内的系统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要创新风险监测预警方法,主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科技手段加强非法集资风险识别预警。
  五、各保险机构要建立常规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机制,风险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定期针对重点问题、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开展常规风险排查。针对主导型案件,重点排查公司单证印章管理、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个人借贷和资金往来情况;针对参与型案件,重点排查基层机构高管和销售人员社会兼职、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情况;针对被利用型案件,重点排查公司承保验标、保单批改和外部机构利用公司名义虚假宣传情况。
  (二)各保险机构省级分公司范围内发生2起(含)以上同类同质非法集资案件或涉案金额超过100万的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后,应及时启动专项风险排查,比照已发生案件,对该省级分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人员、业务、财务、资金及相关管理情况开展全面风险排查。
  六、各保险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和经营场所的管理。要通过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发动员工自觉防范风险;要建立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强化正面激励;要强化职场管理,防范风险滋生。各保险集团公司要切实加强交叉销售业务管控,避免出现行业间风险防控漏洞。
  七、各保险机构要坚持依法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处置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
  (二)深入开展排查,全面掌握基本案情、涉案金额和涉案人员,摸清风险底数;
  (三)积极配合侦办,协调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开展案件调查和侦办工作,必要时对涉案关键人员采取控制措施;
  (四)协助管控资产,借助公安司法机关力量,做好涉案资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防止涉案资产流失;
  (五)积极维护稳定,妥善应对客户投诉,引导受害人合理合法表达有关诉求,切实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六)强化舆论引导,加强舆情监测,既要积极引导舆论正面报道,又要防止负面炒作;
  (七)及时报告总结,加强信息报送,确保沟通顺畅,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八、各保监局要综合采取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手段,加强对保险市场销售行为的监管,要密切关注第三方理财、P2P网络借贷等重点领域和新的风险点,要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的外部信息沟通,及时发现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