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保险资金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管理人)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根据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组织行业力量,从保险机构投资者角度,完成了对18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1]的年度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以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政策为主要依据并结合行业现实需要,从公司治理与投资团队、管理制度与流程、风险管理、规模与业绩、投后管理机制、合法合规经营、保险合作、激励约束、信息报告及披露等9个方面(一级指标)的41个二级指标对评价对象进行评价,12个合规运营相关指标为扣分制,最高扣40分。
按照评价规则,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类。评价结果显示:A类(得分超过80分且总数不超过全部应参评对象50%的)120家,B类(70分以上且未达到A类的)51家,C类(60到69分)5家,D类(60分以下或存在评价规则规定情形的)3家,未进行分类的5家(暂不具备分类条件)。
下一步,协会将持续优化评价方法,提升评价工作质效,促进业内外机构交流、提示相关风险,为监管部门、会员单位提供老虎机游戏:元化增值服务。评价结果通过会员系统或邮件向参与评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相关会员机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