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风险分类办法》)和《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以下简称《内控指引(第4-6号)》)的落实,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2025年1月8日通过线上培训的方式组织开展了“IAMAC政策直通车——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与内控控制政策培训”。本次培训邀请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保险业务制度处处长杜林对《风险分类办法》和《内控指引(第4-6号)》进行解读,同时邀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荣丹蕊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首席风险官兼合规负责人王欣,分别从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角度分享对政策的理解以及后续落实措施,来自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1000余位代表参加了本次培训。协会党委委员、副秘书长张倩为本次培训开场致辞。
张倩表示,基于新形势下保险资金运用的业务特点与市场环境,保险资金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政策正在聚焦三个方向重点发力,一是统筹衔接,统一监管标准;二是穿透监管,提升可操作性;三是压实责任,明确管理职责。
杜林主要就《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的修订背景和主要内容做了介绍,并对各条款进行深入细致解读。
他表示,《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保险资金投资范围不断拓宽,投资结构更加复杂,原有规定滞后于风险管理和监管实践需要,暂行办法的出台,提升了制度的约束力,明确了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和不动产类资产风险分类的标准,完善了组织实施管理,增强了外部约束,强化了监督管理。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与此前的制度一起构成了“1+N”内控监管制度体系,对于推动保险业风险管理能力建设、提升内控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内控指引4-6号聚焦另类投资领域,坚持内控要求和监管政策相结合、坚持成本与效率相结合、坚持三道防线和加强投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强化全流程风险管控、坚持风险控制关口前移、强化投决会履职尽责、重视投后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监管部门将持续跟踪政策影响,加强监督指导,推动行业平稳有序实施有关制度。
荣丹蕊表示,《风险分类办法》的实施对保险公司有两方面影响,一是进行风险分类的资产规模和不良资产规模均有所上升,二是促进保险公司动态评估底层实质性风险,真实反映投资资产质量。为促进政策实施,中国人寿从四个方面加强落实,一是提前部署,已完成多轮试报送,二是快速推进,风险分类系统一期上线,三是从严落实,修订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四是加强应用,促进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内控指引(第4-6号)》为保险公司提供了清晰、可操作的另类投资内控标准,保险公司需要系统梳理制度流程、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下一步,公司将对照指引逐条进行梳理,修订制度和流程,重点加强关联交易穿透管理,建立另类投资关键人员责任制,健全投后管理机制,严禁明股实债、通道业务等领域。
王欣表示,《风险分类办法》扩大分类覆盖范围,完善资产分类标准,强化组织实施管理,有助于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提升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促进保险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公司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办法精神、成立专项小组,明确三级工作机制,后续将进一步内化办法精神及要求,有序推进分类工作,保障高质高效执行落地。《内控指引(第4-6号)》针对保险机构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动产、金融产品等非标准化资产提出具体的、细化的要求,有助于保险机构弥补该领域内控短板,建立全面有效的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标准和体系。下一步,公司将对照《内控指引(第4-6号)》对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金融产品投资从制度、流程、投后管理等各方面加强落实。
“IAMAC政策直通车——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政策培训”圆满结束,后续协会将针对行业监管规定和行业关注焦点推出相关培训,敬请关注。